课程教育研究 课程教育研究杂志简介 课程教育研究杂志学术期刊 课程教育研究杂志公告 课程教育研究期刊目录 课程教育研究投稿须知 万方论文查重 课程教育研究征稿启事

主管: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厅
  中国外语学习学研究会
主办:内蒙古自治区北方文化研究院
投稿邮箱:tougao@kcjyyj.com
网  址:http://www.kcjyyj.com
数据库收录:万方网收录
我刊入选第二批学术期刊名单
期刊类别:纯教育、G4
国际标准刊号 ISSN 2095-3089
国内统一刊号 CN 15-1362/G4
邮发代号:16-129

我刊投稿论文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我刊投稿论文 >
作者:胡萍 | 字数:3820 | 阅读:

摘 要:近几十年以来,我国的居民住房价格暴涨,逐渐成为当前人们争论的热门。房价高涨导致的住房难扩大了居民的收入差距,使得财产分配越来越不公平,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为了解决当前地方财政矛盾,完善地方财政结构,需要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的发展,进行公平的分配,采取多种治理手段,彻底解决当前财政中的房价矛盾。本文探讨了房产税中的改革必然性,研究了房产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如何进行房产税改革。

关键词:房产税;财产分配;市场秩序

1 房产税改革的必然性研究

1.1 改革的必要性

近年来房价的上涨导致出现了很多房产商投机倒把的行为。当前的房产税改革成为人们的关注热点,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案例来看,征收房产税一方面是抑制投资者需求,另一方面是为政府提供相应的财源。从实际情况来看,房产税改革一方面是抑制房价,稳定房产市场,另一方面是改革的必然。房产税的改革主要是商品税、所得税、财产税这几大系类,我国的商品税以及所得税相对比较成熟,而财产税的发展仍旧滞后。我国现行的房产税的税收虽然税率不高,但是征收范围有一定的制约性,此类现象导致房产税的收入规模较小。

房产税改革能够优化地方财政,由于地方政府缺乏收入自主性,与地方经济发展相背离,这需要不断开辟财源。当前经济的发展,需要从银行信贷方面着手,由政府进行制约,将土地作为未来贷款中的优质财产。房产税的改革还能够促进公平,降低投机者的投机机会,稳定市场的投机行为,减小贫富差距,缩小了社会的不公。我国的居民来源包括工资薪金以及财产收入,这需要我们及时调节贫富差距,发挥当前应有的作用。

1.2 改革的可行性

当前的房产税课税范围是城镇经营性房屋,而改革后进行的房产税征收改革主要就是针对城镇住房的。因为财产关系是财产税征收的前提,由于财产税发展之后,我国对于私人财产的保护比较滞后,在房屋所有者对于房产征收了一定的所有税后,这会使得地产只有一定的使用权。在房产与土地分离中,需要合理征税,这需要设立相应的财产权。当前的物权法明确规定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期满的会自动续期,这杜绝了因为土地的使用年限而导致的房产权冲突,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做出了明确且完整的规定,便于房产税的税基征收。

2 房产税改革存在的问题以及启示

2.1 改革的进展

我国房产税的改革起始于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物业税的概念,,物业税与房产税都是属于财产税的一种,主要以土地和房屋作为征收的对象,对于承租人征收的税费进行分类。当前的房产税税制随市场的价值升高,当前的房产税经过的两年的试点,创建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模式,建立了政府间的合作机制,培养了一系列的专业人才。

物业税在我国的征收呼声由来已久,这需要明确征收范围,确定立法保障,强化房产税的征收的可行性。当前,我们对于房产税的改革表述相对比较平缓,需要逐步推进。

2.2 改革存在的问题

当前的房产税征收与民众的利益息息相关,这需要政府发展经济及时调控土地财政。当前,房产税改革中存在几个误区:首先,认为房产税的改革加重了百姓的负担,因为社会上不少人有这种误解,百姓购房已经交了很多税了,房产税的征收会使得他们的负担更重,其实房产税改革并不意味这税种增加,而是将征收的范围扩大到相应的领域,使得在税制的设计中综合了个人的基本住房标准;其次,房产税的改革于地产的市场调控是无意义的,但从数据层面否定房产税的调控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当前的房产税目标在于抑制投机,将房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发挥政府的政策作用;最后,随着改革的推行,房价的走向成为房产税的改革标准,对于个人的住房征收能够帮助房价的调控,增强财政收入,深化税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

征管水平难以维系税率改革的要求,这主要是因为税收的流失以及征管的成本问题,当前需要将征管能力控制在可控范围之中。从试点改革的成果来看,首先,我们可以发现,税收改革中的税源信息很难获取,因为征管的力度不足,透明的信息是房产改革的前提,征收的市场信息需要大量数据支撑,这影响了征收的力度。再者,房产的评估体系比较之后,为减少征管的难度,在试点改革中很容易出现一些隐瞒报价的情况,这需要深化房产税的改革,制定合理的计税价值。当前的征管制下实施的房产税需要进行准确的价值评估,从多层面进行房产税的征收,这会影响征管的效率,降低税收制度的信任。

2.3 房产税改革的国际经验

国家征收房产税的目的在于增加地方的财政收入,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及时调节贫富差距。房产税税制的设计还在于及时调节分配,维护社会公平。当前世界上房产税改革比较成功的国家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产登记以及信息管理制度,这是房产税改革成功的重要环节。国外房产税征收有很多值得借鉴之处,比如信息制度的完善,比如技术方面的投入,比如建立科学完善的房产税征管机制等,房产税的稽查、服务等等。

3 坚持房产税改革的建议

3.1 坚持渐进式改革

房产税不仅是时间工程,也是社会系统型工程,需要协助推行。从征管的角度来看,房产税的改革需要坚持正义,采取分步走的策略,推行改革,尽量降低风险。房产税的改革主要就是争取民众的理解以及支持,当前百姓对于房产税认知有一定偏差,作为新增的一种税收负担,房产税存在着一定的抵触。当前应该积极开展房产税的教育活动,通过对房产税的改革,增强当前进行公共服务活动的能力,发挥调节作用,缩小贫富之间的差距。房产税税收主要是满足群众对于住房的需求,借助积极宣传,让房产税改革有明确的认知,保证征税的公开、公正。政府部门践行的房产税收入需要公众取之于民,争取获得纳税人的支持。

推行房产税的改革需要找准切入点,不断扩大改革的范围。从当前的改革力度来看,需要总结试点地区的经验,推进试点改革。当前,试点地区的改革需要遵循相关经验,在未来几年内将试点城市逐步扩大。

3.2 优化税制设计

合理的税制设计需要纳税人进行引导,为追求最大化的利益,从而符合政府的利益,当前为推行房产税的试点改革,需要将市场价值作为基础,从税制设计等方面进行完善与优化。当前应当适当的扩大征收范围以及征收对象,发挥房产税的作用。首先,需要将存量房纳入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因为房地产市场中只有存量房在内的房产才能体现出个人以及家庭的财富价值,体现税收的公平公正。其次,是否将农村地区划入征税范围,需要将地方政府作为收入来源,弥补地方政府的服务成本,将农村的居民纳入房产税的范围中。最后,在优化税制角度来看,还应当统一市场评估价值,因为当前我们的市场评估体系还不是很健全,房地产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的是居民享受服务的指标,符合税收的受益原则。房地产的市场评估能够反映公共服务的差异性,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提高税收与地方经济的相关性,为未来税收的可持续性提供丰富的税源。

房产税的税率应综合税基以及税率,因为不同国家基本国情不同,所以房产税的税制方面存在着一定差异,税率的选择应借鉴国外的经验,由中央立法,规定税率的幅度,根据当前的经济发展确定使用的税率。当前的个人房产税的制定需要综合经济发展的水平,在综合纳税人的收入以及财富的基础上进行税收优惠以及减免。

3.3 完善房产税的征收与配套机制

房产税收入主要是纳税人为政府提供产品服务的补偿,房产税需要建立在法治基础上。因为居民的住房属于非国有制财产,为避免全国范围的冲突,需要赋予房产税一定的法律地位。

从房产税的征收以及监管水平来看,房产税需要及时进行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落实税收的监管。首先,当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设立专项基金账户,设置合理的监督机构,促进房屋建设能够及时开展。其次,需要划分房产税的使用比例,为纳税的税区提供公共服务支持,控制好地产别墅的数量,发挥房产税的价值,促进社会的公平。再者,在房产税的评估中,需要将市场评估价值作为未来改革的选择方向,这需要我们尽快建立房产税的评估系统,完善房产评估的法律体系,确立评估制度、标准以及生产流程。最后,需要完善房产税的评估体系,因为房产税在不断推行之中,这需要我们制定符合国情的评税方法,尽量实现税收公平。当前的房产税试点工作经验丰富,按照不同的评税方法制定的技术标准保证了评估工作的准确与公平,建立相对应的处理机制,尽量满足纳税人的需求,保证评税结果的公平性。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的房产税的设计存在着一定的缺陷,这为当前的社会经济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在当前的房价暴跌的大环境中,上海、重庆这两地拉开了房产税的改革内部,因为房产税的改革主要是弥补当前房产税对于个人住房的设计缺陷。税收体系的选择主要是优化我国的财政环境,促进社会公平。从改革的环境、技术上进行分析,扩大试点范围的可行性。房产税的改革相对比较复杂,其间牵扯了土地制度、市场调控等社会问题,这期间需要长期的过程用于完善,未来的房产税改革需要与其他税种结合,发挥税收对于经济的促进。

参考文献

[1]郭宏宝.房产税改革目标三种主流观点的评述——以沪渝试点为例[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1,(8):53-61.

[2]安体富,葛静.关于房产税改革的若干问题探讨——基于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的启示[J].经济研究参考,2012,(45):12-21.

[3]马理,娄田田,段中元等.房产税改革实施效果的数据检验[J].经济经纬,2015,32(1):137-142.


版权所有:课程教育研究杂志 网站地图 最近更新
投稿邮箱:tougao@kcjyyj.com
第二批学术期刊,万方网收录,欢迎投稿!
国际标准刊号:ISSN2095-3089,国内统一刊号CN15-1362/G4